陈先生-投诉31公交车售票员服务态度差

    信件主题: 陈先生-投诉31公交车售票员服务态度差
    来信人: 陈先生 来信日期: 2019年11月04日 来信编号: DH201911050393
    信件内容: 2019年11月5日16:30,陈先生在高新钻石路口乘坐31路公交车(陕G19325),前往汉滨三院,上车扫码付款(2元)后,该司机告知车费为3元,随后陈先生再次扫码支付车费,共支付4元车费,因多付1元车费,陈先生将此事向售票员反映,但该售票员不予理睬,现陈先生投诉该公交车售票员服务态度差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运管局:于2019年11月6日16:43与陈先生取得联系,对售票员行为深表歉意,并告知已对当班售票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公司欲退还多收取的1元车费,陈先生拒收,并表示不再追究此事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运管局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11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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